王利梅,中共党员,教育学硕士,中学语文高级教师。先后带过六届毕业生,所带班级教学成绩显著,多次评为“先进班集体”“标准化团支部”等;本人多次获“优秀党员”“巾帼建功标兵”“优秀班主任”称号。所撰文章在各级刊物发表。担任诗词楹联社指导教师,指导学生在市楹联和诗词比赛中获佳绩,获“优秀指导教师”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