2015年泸州市报考军队院校生和地方普通高校国防生
考生面试、体格检查指南
一、日程安排:
6月28日下午3:00报到,进行面试;
二、报到和面试、体格检查地点:
宜宾市第一人民医院B区(宜宾市南岸商贸路108号)。
三、体检标准
考生体检免费,标准参照解放军三总部《军队院校招收学员体格检查标准(试行)》规定执行。
四、贫困生补助
贫困考生需携带《四川省报考军队院校和国防生院校贫困考生审查表》原件,经考生学籍所在学校审查后,城镇户口考生由户籍所在地街道办事处认定;农村户口考生由户籍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认定。经审核通过后领取300元交通食宿补助。
五、考生复议、申述
在面试、体检现场设立考生权益申诉复议办公室,受理考生及家长对有关问题的申诉。体检不合格考生应当场签字确认,对复议结果仍持异议的,可提出申诉。对当场不能做出结论的项目,2日内向社会公布。对可通过服用药物或其他治疗手段影响检查结果的项目不予复议。每天随机确定适量考生家长代表进入面试体检现场开展监督检查。
六、其他注意事项:
1、考生必须严格按照日程安排规定时间接点报到、参加面试和体格检查,逾期不报到者视为自动放弃。
2、考生报到时必须携带身份证、准考证、一寸证件照4张。
3、面试、体检当日早晨禁饮食、保持空腹;检查前1天忌饮酒、吃火锅和辛辣油腻食物,忌服药、熬夜及剧烈运动;女生检查B超前不解小便,以保持膀胱充盈。
4、体检、面试现场参检考生严禁携带手机,尽量避免穿有金属纽扣和配饰的服装。
5、考生家长及其他无关人员不得进入面试和体格检查场地。
6、体检、面试结果将在各县区招办网站公布。
7、考生需注意途中自身安全,军检期间食宿自理。
七、监督举报电话
联系人:李 俊,联系电话:0830-3155552(办),13882785861(手);
李汶珂,联系电话:0830-3155552(办),18628240715(手)。
泸州军分区 宣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