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九周国旗下的演讲---以团结互助为荣,以损人利已为耻
发表时间:2006-4-10 15:58:01 编辑:颜松柏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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以团结互助为荣,以损人利已为耻
08级16班 颜松柏
胡锦涛同志在有关树立社会主义荣辱观的重要论述中,提到“八荣八耻”,其中一句就是“以团结互助为荣,以损人利已为耻”。
俗话说“团结就是力量”。可是,我们作为心智还不够成熟的中学生,对什么是团结,却有一些模糊的认识。比如,在考试中“帮助”同学作弊,在同学不想完成作业或不会做时“帮助”同学抄作业;当同学犯了错误时,帮助他保密掩盖,甚至向家长或老师撒谎。这些都不是真正的团结。真正的团结互助,是在同学遇到困难时及时伸出援手,是在同学做不起作业时帮他排忧补漏,是在同学犯了错误时设法促其改正,是在同学有了烦恼时帮他忘掉忧愁。真正的团结互助,应当建立在思想品德和学业共同进步的基础上。真正的团结是在暴风雨来袭时我们同甘共苦,是遇到困难时我们携手并进。与团结互助相对的,当然就是损人利己的行为。现在我们不少同学不能明辨是非,什么是对,什么是错,什么该做,什么不该做,往往不能正确把握。就拿住校生公寓来说吧,近来发生多起偷窃事件,这就是典型的损人利己行为。这不仅损害了他人的利益,更重要的是,它严重败坏了自己的思想道德。这种行为如果不改正,将来小偷小摸就会发展成为大偷大盗,最终跌落到犯罪的深渊。其实发生在校园里的损人利己的行为远不止这些,比如在食堂打饭随意插队,在别人要休息、要学习时大声说话,在教室在校园随意丢垃圾,等等等等。这些都是日常生活中非常普通的事情。可是它们虽然方便了我们自己,却损害了他人的利益。如果这些损人利己的行为得不到纠正,大家都这么做,最终,受损害的就是我们自己。
在奋进的中国,我们不仅要向世界展示物质文明的丰硕成果,更要向世界展示中华民族的精神面貌。我们作为中学生,作为祖国的未来,应该有正确的荣辱观,应该以团结互助为荣,以损人利己为耻。古人云:己所不欲,勿施于人。意思是说,自己不想别人做的,自己也不要对别人做。我们既然不想别人损害自己的利益,首先自己就应学会不损害他人的利益。只有这样,损人利己受到人人唾弃,团结互助才能成为风气,我们的校园才能充满欢喜,我们的世界才能更加美丽,我们的成长才会健康顺利!
同学们,让我们携起手来,以团结互助为荣,以损人利己为耻,共建团结友爱的校园,共创和谐温馨的明天!
编辑:颜松柏
