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弘扬红十字精神 共建和谐社会
发表时间:2010-12-10 10:46:03 来源:泸州市高级中学 编辑:杨老师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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弘扬红十字精神 共建和谐社会

201311班 彭潇

尊敬的老师们,敬爱的同学们:

大家早上好!

今天我演讲的题目是《弘扬红十字精神 共建和谐社会》。

红十字标志相信大家一定不陌生,但是大家也许不了解,它是国际人道主义保护标志,是医疗机构的特定标志。红十字标志是红十字运动的象征,体现着当今世界的人道与同情。它的存在和使用,对于执行人道主义保护任务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。

说道红十字,可能有的人会认为它只是和医疗救助有关,和我们没有多大关系。其实不然,红十字所弘扬的“人道、博爱、奉献”的精神对于我们每一个人而言都是有意义的,在生活实践中也随处可见它的踪影。

在生活中,我们常常看到这样的场面:在献血站里,人们纷纷挽起袖子,把自己的血液无私的奉献给那些需要的人;在“甲流”肆虐医院里,护士和医生们不顾自身生命的危险,忙忙碌碌地抢救病人;在大火燃烧的高楼里,火警战士们不顾熊熊的火焰,冲进大楼,把困在里面的人员一一救出;在地震毁坏的瓦砾旁,来自各地的人们不顾余震的危险帮助他人。这些都是红十字精神的体现。红十字的旗帜飘扬在硝烟弥漫的战场,飘扬在瘴疠肆虐的疾地,飘扬在水火横行的灾区,飘扬在我们每个人的心里。它所迸发出的“人道、博爱、奉献”精神无处不在,领着人们前进与发展。人类需要进步,人类需要和平,人类更需要爱!

现在正处于学习阶段的我们,可能力量很薄弱,但是,要明白,有一种温暖是心手相连,有一种感动是大爱无疆,有一种向往是博爱和谐。只要我们用“无私与奉献”对对待周围的人和事,那么我们的生活将变得更加有意义。作家彭沙尔说过:“为了爱,我们才存在。有爱的人,无惧于任何事物,任何人。”

同学们,我们的先辈们在很早以前就说过:“勿以恶小而为之,勿以善小而不为”。我们要把帮助别人作为自己的人生乐事,意识到帮助弱小群体是每一个公民应尽的义务。同学们,让我们积极行动起来,用我们的爱心,用我们的行动进一步发扬人道、博爱、奉献的红十字精神,做一个充满爱心、乐于奉献的人。



来源:泸州市高级中学  编辑:杨老师