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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十三周国旗下演讲--争做合法公民
发表时间:2005-11-21 09:45:00  编辑:李蕊羽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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争做合法公民
同学们:当你因去上学,在过马路遇见红灯时,你是否会因此而去闯红灯呢?当你闲暇无事,想进入网吧时,你是否想过要停止你的脚步呢?当你看到桌子上摆着一大盘肥美的青蛙肉,引你馋涎欲滴时,你是否意识到应该放下那双即将充满罪恶的筷子呢?
这些都是发生在我们身边被我们看作很普通的事,但,你有没有意识到,做这些都是违法的呢?我们生活在这个社会主义大家庭里,为了维护这个大家庭的共同利益,就要遵守各种各样的法则。社会这个大家庭并不是我们个人的,如果我们违反法规法则,也许就会给别人,给我们的社会大家庭带来损失。
记得在电视上曾看到过这样一个故事:
有一个中学生,由于自己想慌忙过街道,就去直闯红灯,这时,值勤的民警看到一辆车正向着男孩驶过去,他想都没想,就飞奔过去一把把男孩推向一边,而自己却被压断了一条腿。事后,男孩非常后悔,但,事情已经发生了,我们再后悔还有什么用呢?所以,当我们在做任何一件事时,首先要想想,我这样做是否违法、这样做会不会带来严重的后果。就像当我们在校园里或者马路上,随手扔垃圾时,我们有没有想过这也是破坏环境,也是违法的呢?这是一件极其微小的事,但,却能看出我们的法制观念强不强的问题。
可能有的同学认为只有杀人、放火偷盗抢劫才是犯法的。只要我不杀人放火,偷盗抢劫就是守法公民。但,这些同学却没有想到闯红灯违反了《交通安全法》,进入网吧违反了《未成年人保护法》,吃青蛙也违反了《野生动物保护法》。违反交通法规,就可能酿成严重的交通事故,给自己给他人造成严重的生命财产的损失。任意进入网吧,违反了《未成年人保护法》,就可能使我们深陷网络游戏中而不能自拔,不仅荒废了我们的学业,而且容易使我们的心灵受到血腥暴力的熏杂,使我们以后在与他人产生矛盾时,不自觉的去用暴力手段解决问题,最终促使我们走上犯罪的道路。违反《野生动物保护法》则会使我们生存的环境受到严重破坏,最后受到损害的将是我们全人类。
同学们,其实仔细想想,我们身边处处都涉及了国家的法律法规,都需要我们每个同学自觉遵守。古人云,勿因恶小而为之,勿因善小而不为。只有我们每个人从身边做起,从小事做起,我们遵纪守法才能落到实处,我们青少年才能在法律保护下健康成长。同学们,让我们一起行动起来,做一个遵纪守法好公民,把我们的社会建设得更加和谐美好!
高2008级7班 李蕊羽


  编辑:李蕊羽