川教考院招[2010]113 号 四川省教育考试院 关于普通高校专科二批少数民族专科预科录取 未完成计划院校征集志愿的通知 各市州招办: 我省普通高校招生专科二批少数民族预科录取按志愿投档后,尚有部分招生计划未能完成,根据教育部和我省有关规定及安排,决定对专科二批少数民族预科未完成计划实行公开征集志愿。现将征集志愿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: 一、专科二批少数民族预科未完成计划及调档分数线如下: 1 1、文科 3673 江西赣江职业技术学院(民办高校) 94 少数民族预科 137 名 2、理科 调档分数线 220 分 3673 江西赣江职业技术学院(民办高校) 95 少数民族预科 71 名 二、征集志愿对象和办法 调档分数线 200 分 1.专科二批少数民族专科预科征集志愿对象为:高考实考成 绩达到未完成计划院校少数民族专科预科调档分数线且未被录取 的少数民族考生。 2.本次征集志愿时间为 院将于 8 月 15 日 9:00 时前公布征集志愿的相关信息。考生务必及 时在网上查阅,符合条件的考生应按时在网上填报预科学校志愿 (如果出现网络不通意外,考生应及时到县市区招办或其它网络正 常的地方上网查询、填报志愿)。 考生最多可填报两个平行的预科学校志愿。 3.考生征集志愿信息经市州招办汇总后,于 前报省教育考试院。预科征集志愿按“位次优先、遵循志愿,一轮 2 投档”的原则投档。预科投档时考生不享受任何政策照顾。 4.省教育考试院下发的未录取少数民族考生库为自由可投状 态的考生。征集志愿投档时对不是自由可投状态考生即使填报了征 集志愿也不再投档。 5.在省教育考试院规定的征集志愿的时间内,考生若未填报 征集志愿,则视为自动放弃。 三、征集志愿是我省贯彻实施招生“阳光工程”,进一步提高考 生志愿满足率,为专二批次少数民族专科预科线上未录取考生再提 供一次升学机会的具体措施,各级招办必须高度重视,努力从维护 民族团结的高度,认真向少数民族考生做好宣传组织工作,确保本 次志愿征集工作顺利完成。 特此通知。 二○一○年八月十四日 (上网公开) 主题词:普通高校 专科二批 民族预科 征集志愿 通知 四川省教育考试院办公室 2010 年 8 月 14 日印发 3
